≈≈山西汾酒60080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30) [2024-11-30]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鑫睿”)持有 公司股份 134,414,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2%,为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其中: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创业”)间接持有公司 111,913,697 股;华润创业联和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和基金”)间 接持有公司 22,500,599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联和基金相关合作协议,其面临基金到期退出安排,需要减持其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华创鑫睿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300,000 股,自 本次减持计划公开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 实施。 华润创业将通过华创鑫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 将一如既往秉持国际化视野和并购整合经验,与公司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全力 推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协议转让取得:96,010,212 股 华创鑫睿 134,414,296 11.02%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38,404,08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减持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量(股) 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源 华创鑫睿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4/12/2 按市场价 协议转 基金到 6,300,000 0.52% 超过:6,300,000 股 3~ 格 让 期退出 股 2025/3/22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为华创鑫睿根据其股东联和基金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本 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华创鑫睿将根据市 场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024-11-15]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至 11 月 21 日(星期 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sxfj@fenjiu.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 划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00-11: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 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王怀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汾酒销售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永踊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至 11 月 21 日(星 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xfj@fenjiu.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弛 电话:0358-7329809 邮箱:sxfj@fenji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024-11-05] (600809)山西汾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53,444,6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78.15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清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53,318,601 99.9867 38,780 0.0040 87,220 0.0093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53,288,901 99.9836 67,680 0.0070 88,020 0.00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27,814,839 99.9015 38,780 0.0303 87,220 0.0682 案》 2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年报会 127,785,139 99.8783 67,680 0.0528 88,020 0.0689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莉、王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4-10-31] (600809)山西汾酒: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种类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增减变动幅度(%)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中高价酒类 2,261,426.49 1,979,163.78 14.26 其他酒类 863,801.46 680,838.33 26.87 合计 3,125,227.95 2,660,002.11 17.49 注: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产品策略,公司将每升 130 元以上产品划分为中高价酒类,将每升 130 元以下产品划分为其他酒类。上述表格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渠道类型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增减变动幅度(%)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直销(含团购) 17,915.16 34,364.01 -47.87 代理 2,930,105.86 2,494,989.38 17.44 电商平台 177,206.93 130,648.72 35.64 合计 3,125,227.95 2,660,002.11 17.49 3.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分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增减变动幅度(%)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省内市场 1,189,959.53 1,066,424.47 11.58 省外市场 1,935,268.42 1,593,577.64 21.44 合计 3,125,227.95 2,660,002.11 17.49 二、经销商变动情况 区域名称 报告期末 期初至报告期末 经销商数量(户) 经销商变动数量(户) 省内 825 5 省外 3543 423 合计 4368 428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600809)山西汾酒: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9.3元 每股净资产: 27.75615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7% 营业总收入: 313.5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3.50亿元 [2024-10-17] (600809)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会签方式召开,应出 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4-025公告)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24-026公告)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进行部分调整,确定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清茂 委 员:李振寰 刘卫华 陈 鹰 余忠良 周培玉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培玉 委 员:袁清茂 刘卫华 樊燕萍 李临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临春 委 员:陈 鹰 樊燕萍 周培玉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樊燕萍 委 员:李振寰 李临春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2024-10-17]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9 山西汾酒 2024/10/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8:30-14:00。现场登记 地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酒都宾馆一层大厅签到处)。为便于股东进行参会登记,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在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 3、现场会议入场时间: 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 14:00 至 14:25,拟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 李鹏飞 联系电话:0358-7329809 传真:0358-7329321 邮箱:sxfj@fenjiu.com.cn 邮编:032205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审核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9-28]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独立董事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张远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樊三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超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远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张远堂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张远堂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亦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张远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张远堂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樊三星先生、王超群先生、张远堂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2024-09-24]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 4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名。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情况(经审计) 其中:收入总额 61,472.84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万元 上市公司2023年报审计情况 其中:家数 95家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主要行业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 收费总额 9,271.1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3家 司审计家数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 保费,涵盖总所和所有分所。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符合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景亚女士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莹女士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春华先生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7.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5.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2024-09-13] (600809)山西汾酒: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鑫睿”) 持有公司股份 136,116,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6%,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其中: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创业”)持有华创鑫睿 80.62% 股份,华润创业联和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和基金”)持有华创鑫 睿 19.38%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华创鑫睿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558%。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华创鑫睿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2,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华创鑫睿持有公司股份 134,414,29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0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华创鑫睿 5% 以 上 非 第 协议转让取得:97,225,926 股 136,116,296 11.16%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38,890,37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名称 (股) 例 方式 (元/ (元) 情况 量(股) 股比例 股) 华创 1,702,000 0.14% 2024/6/12~ 大宗 206.80 351,973,600 未完成: 134,414,296 11.02% 鑫睿 2024/9/11 交易 - 6,298,000 206.8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2024-09-11]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 酒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增持计划的结果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股东汾酒集团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96.79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增持金额为 19,122.60 万元(含手续费),实际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述增持实施后,汾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91,089,46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6.65%。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汾 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0,121,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汾酒集团 计划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其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股东汾酒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96.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增持金额为 19,122.60 万元(含手续费),实际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上述增持实施后,汾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91,089,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5%。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2024-09-10]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10 日(星期二)至 09 月 18 日(星期 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sxfj@fenjiu.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王怀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汾酒销售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永踊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9 月 19 日下午 15:00-16: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10 日(星期二)至 09 月 18 日(星 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xfj@fenjiu.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郝登宇 电话:0358-7329809 邮箱:sxfj@fenji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 [2024-08-28] (600809)山西汾酒: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6.8936元 每股净资产: 25.34718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99% 营业总收入: 227.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4.10亿元 [2024-07-16]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普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普向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张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58-7329809 电子邮箱:zhang.c@fenjiu.com.cn 联系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张弛先生简历: 张弛,男,1982年7月生,山西文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市场部办公室负责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主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室副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室主任。 [2024-06-28] (600809)山西汾酒: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2024-016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4.37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4 - 2024/7/5 2024/7/5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19,964,2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31,243,650.14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4 - 2024/7/5 2024/7/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4.37 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3.933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3.933 元。如 QFII 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3.933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4.37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7329809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2024-05-24]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星期五)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星期五) 至 05 月 30 日(星期 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sxfj@fenjiu.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 于 2024 年 05 月 31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清茂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王怀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樊燕萍女士 公司副总经理、汾酒销售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永踊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31 日下午 15:00-16:3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星期五) 至 05 月 30 日(星 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xfj@fenjiu.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弛 郭嘉慧 电话:0358-7329809 邮箱:sxfj@fenji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2024-05-21]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鑫睿”)持有 公司股份 136,116,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6%,为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其中: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创业”)持有华创鑫睿 80.62% 股份,华润创业联和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和基金”)持有华创鑫 睿 19.38%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联和基金相关合作协议,其面临基金到期退出安排,需要减持其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华创鑫睿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00 万股,自 本次减持计划公开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 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改变华润创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华润创业将通过华创鑫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97,225,926 股 华创鑫睿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36,116,296 11.16% 其他方式取得:38,890,37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 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 原因 源 华创鑫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4/6/12~ 按市场价格 协议转让 基金到期 睿 8,000,000 股 0.6558% 过:8,000,000 股 2024/9/11 退出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及以往派发的红股。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8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6558%。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开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实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减持,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所受让的股份。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6.拟减持的具体原因:根据联和基金相关合作协议,其面临基金到期退出安 排,故联和基金需要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改变华润创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华润创业将通过华创鑫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并将一如既往秉持国际化视野和并购整合经验,与公司强强联合、 优势互补,全力推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为华创鑫睿根据其股东联和基金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本 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华创鑫睿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2024-05-18] (600809)山西汾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9,569,0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76.1964 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振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董事长袁清茂先生、副董事长陈鹰先生因公 务出差未出席会议;张远堂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325,534 99.9737 188,000 0.0202 55,551 0.0061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397,034 99.9814 116,500 0.0125 55,551 0.0061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397,034 99.9814 116,500 0.0125 55,551 0.0061 4、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396,514 99.9814 117,020 0.0125 55,551 0.0061 5、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536,294 99.9964 680 0.0000 32,111 0.0036 6、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397,314 99.9815 116,220 0.0125 55,551 0.006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29,475,294 99.9899 61,680 0.0066 32,111 0.0035 8、 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14,034,702 98.3288 15,502,272 1.6676 32,111 0.0036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08,534,264 97.7371 20,712,410 2.2281 322,411 0.034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2023 年度利润分 103,095,233 99.9682 680 0.0006 32,111 0.0312 配预案 7 关于修订公司 103,034,233 99.9090 61,680 0.0598 32,111 0.0312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莉、王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 [2024-05-15]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1.活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5:00—17:00 2.活动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王怀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汾酒销售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永踊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普向先生。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7329809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2024-05-14]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2024-01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 年 5 月 17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9 山西汾酒 2024/5/13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7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原定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7 项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十八次会议、第 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4-26]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2024-010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 √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7、议案 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9 山西汾酒 2024/5/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8:30-17:30。现场登记地 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 110 室董事会办公室)。为便于股东进行参会登记,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在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 3.现场会议入场时间: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8:30 至 9:10, 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陈曦 联系电话:0358-7329809 传真:0358-7329321 邮箱:sxfj@fenjiu.com.cn 邮编:03220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审核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4-26] (600809)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观云阁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袁 清茂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八名,李振寰副董事长、陈鹰副董事长委托袁清茂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超群独立董事委托樊三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 审议)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 2024-008 公告) 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3.70 元现金股利(含税)。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 审议通过《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 2024-009 公告) 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 拟定为 6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35 万元,合计 97 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 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 公司临 2024-010 公告)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2024-04-26] (600809)山西汾酒: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5.13元 每股净资产: 27.94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2% 营业总收入: 153.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62亿元 [2024-04-26] (600809)山西汾酒: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8.5627元 每股净资产: 22.817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06% 营业总收入: 319.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4.38亿元 [2024-03-30]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26日,公司就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公告,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162万元,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完成情况如下: “采购商品及其他”预计金额19150万元,实际完成20452.06万元; “销售商品及其他”预计金额5342万元,实际完成4143.31万元; “接受劳务或其他服务”预计金额5620万元,实际完成8553.47万元; “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预计金额为50万元,实际完成15.4万元。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2023年实际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完成情况( 未经审计)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 文创产品 615 - 采购商品及其他 责任公司下属公司 文化用品 34 - 小 计 649 - 酿酒材料 18 16.28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 商品酒 310 202.02 销售商品及其他 责任公司下属公司 商品酒 2622 2325.91 商品酒 9500 - 小 计 12450 2544.21 2024年度 2023年实际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完成情况( 未经审计) 参观费、办公费等 330 281.33 租赁费 73 226.7 租赁费、物业费 1050 538.37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 会议、住宿、餐饮等 1434 1184.79 接受劳务或其他 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租赁费 249 262.78 服务 租赁费 500 - 用车费等 16 20.72 宣传费、冠名费等 7000 4764.15 设计、可研等服务 2000 32.83 小 计 12652 7311.67 提供劳务或其他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 住宿、会议、餐饮 16 15.4 服务 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小 计 16 15.4 总 计 25767 9871.28 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清茂;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住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生产与销售白酒、酒精、果露酒、葡萄酒、啤酒。酒 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让;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系公司控 股股东,其他关联方系汾酒集团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购货价格相同;公司采购关联方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服务遵循市场价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销售给关联方商品,主要是充分利用汾酒集团下属宾馆、旅游公司、职业篮球俱乐部等相关营销资源,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营销网络,保持优势互补,同时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地域的相邻关系,长期以来形成了稳定的餐饮住宿服务、旅游接待等业务往来。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2024-03-30]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应经三分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议。 会会议决议。 原第八十一条 (二)公司董 第八十一条 (二)公司董事会、 事会、监事会、持有或者合计 监事会、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独立董事 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 候选人。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 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 利。 原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独立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 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度。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 独立董事权责及工作程序 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 章及《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 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社会关系;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 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 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 性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权责及工作程序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山 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15-17 15-1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 名,副董事长 1-3 名。 事长 1-3 名。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委 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董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作。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则》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职责权限: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建议: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提出建议;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 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 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项。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事规则》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 规则》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 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 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 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有关决议。 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事规则》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 规则》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事会提出建议: 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 酬; 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情况进行监督; 项。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则》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士担任,若会计专业人士有两名 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以上委 或两名以上,则会计专业人士均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作为主任委员候选人,经二分之 生。 一以上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则》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 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任期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与其董事任期 [2024-03-30] (600809)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袁清茂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七名,刘卫华副董事长委托袁清茂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余忠良董事委托陈鹰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超群、张远堂独立董事委托樊三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计划》;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项目计划》;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详见公司临2024-004 公告) 公司2024年度将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围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等方面开展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5767万元。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 2024-005 公告)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2024-03-11]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推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公司及汾酒集团将积极采 取以下措施,坚定市场信心,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共同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树立良好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汾酒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 690,121,5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6.57%。 3.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汾酒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之前 6 个月内,汾酒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汾酒集团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其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汾酒集团将根据公 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并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 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 2.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提质增效,促进主业发展 2023 年,公司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品牌文化建设,深化营销改革,加速渠道拓展,全方位开展管理提升工作,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建设,营销工作保持了强劲态势,青花系列产品占比不断提升,长江以南核心 市场同比增长超过 30%,公司业绩实现稳步突破。 2024 年公司将继续践行汾酒复兴纲领,公正立道,科学经营,坚持“酿好酒、储老酒、售美酒”的品质路线,统筹做好原酒的产储能规划,抓好“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管控,持续深化绿色低碳发展,做好 推动品牌协同、推动科学营销、挖掘活态文化、夯实发展根基、提升公 司管理、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数智赋能、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继续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用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稳健分红,重视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派发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21.96 亿元,股利支付率为41.33%;2022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40.50 亿元,股利支付率为 50.03%。未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政策,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四、加强沟通,保持良性互动 公司将始终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继续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参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举办高质量的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股东大会、“e 互动”平台、现场调研、分析师会议、投资策略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五、强化治理,夯实权益保障 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对标一流企业实践案例,加快推动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提升独董履职水平。 持续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拓宽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决策创造便利;选举董事、监事议案时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关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设置股东问答环节,管理层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未来,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稳健的经营管理、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运作、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及时高效的投资者交流、积极的投资者回报,持续为公司和投资者共创价值,全方位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2024-02-06] (600809)山西汾酒: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聘任李沛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聘任王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聘任张永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聘任宋亚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并辞任公司监事职务; 聘任许志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后认为: 经审阅李沛洁先生、王怀先生、张永踊先生、宋亚鹏先生、许志峰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拟聘任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履职能力。 二、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变更情况 因到龄退休原因,高明先生辞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另有任用。高明先生、王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收购汾酒集团酒业资产,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高明先生、王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总会计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王怀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许志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具备履职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电话:0358-7329809 传真:0358-7329321 电子邮箱:xu.zf@fenjiu.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附件: 1.李沛洁先生简历: 李沛洁,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财务部财务管理科科长、监察审计部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汾酒股份公司监事,汾酒集团副总会计师;汾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系列酒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杏花村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汾酒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王怀先生简历: 王怀,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阳煤集团财务处财务科科长助理、科长,阳煤集团华越公司总会计师,阳煤集团财务部副部长、产权管理部副部长、阳煤集团财务部部长,股权管理部部长;汾酒集团总会计师、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杏花村汾酒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3.张永踊先生简历: 张永踊,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3 年 9 月参加工 作。历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销售公司”)广州营销处副经理、山西省区经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委 员、常务副总经理,汾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汾酒营销中心副主任,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汾酒营销中心主任,汾酒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汾酒创意定制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山西杏花村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4.宋亚鹏先生简历: 宋亚鹏,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集团财务部副科长,汾酒股份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汾酒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汾酒集团总审计师、审计部部长、监事会工作部部长,汾酒股份公司监事、总审计师、审计部部长。现任汾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 5.许志峰先生简历: 许志峰,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 11 月参加工作。历任汾酒股份公司财务处副科长,汾酒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汾酒销售公司财务总监,汾酒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汾酒销售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汾酒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管理部部长。 [2023-12-22] (600809)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发出会议通知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提前通知的要求。2023年12月21日,会议以会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甘肃省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通过汾酒公益基金会向甘肃省红十字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甘肃积石山地震灾区抗震救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救援队伍及志愿者支持、灾后重建等工作。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