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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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定于2024年12月6 日召开股东大会
         2)12月04日(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
           合同中标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三季拟以总股本20412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68元   预案公告
           日:2024-11-12;
           2)2024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4-09-30 净利润:91013.06万 同比增:6.95% 营业收入:51.66亿 同比增: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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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4500│  0.2900│  0.1100│  0.5100│  0.4200
每股净资产      │  7.6803│  7.5277│  7.6418│  7.5173│  7.425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6934│  3.6955│  3.6944│  3.6924│  3.68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8462│  2.6949│  2.8103│  2.7046│  2.649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7900│  3.8000│  1.3900│  6.8800│  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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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4418│  0.2906│  0.1058│  0.5006│  0.4131
每股净资产      │  7.6803│  7.5277│  7.6418│  7.5173│  7.425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6934│  3.6955│  3.6944│  3.6924│  3.68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8462│  2.6949│  2.8103│  2.7046│  2.649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7520│  3.8599│  1.3839│  6.6593│  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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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林洋能源 代码:601222 │总股本(万):206016.92  │法人:陆永华
上市日期:2011-08-08 发行价:18.00│A 股  (万):206016.92  │总经理:陆永华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513-83356525 董秘:崔东旭│主营范围: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
                              │三个板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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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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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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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        --│    0.4500│    0.29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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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    0.5100│    0.4200│    0.29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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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    0.4800│    0.3600│    0.20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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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0.5100│    0.4900│    0.32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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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5700│    0.5400│    0.32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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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6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到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三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4OTL12922023)项目中,公司为此项目 A 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及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的中标人,共中9 个标包,中标总金额约 21,088.06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59),本次预中标共 9 个包,合计总数
量 64.3 万台。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数量 47 万台;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 10.5 万
台;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 2.3 万台;第六分标预中标数量 2 万台;第七分标预中标数量 2.5 万台。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金额约 21,088.06 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2,9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
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
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约 21,088.06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
3.07%。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中标项目交货时间需根据各地网省公司实际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2024-11-30](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6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3,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专户型 2024 年第 444 期 D 款
   现金管理期限:9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公开
  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在该额度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
  险投资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
  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23,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后,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6,7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67,609.90            67,000.00
                  合计                        307,609.90            300,000.00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32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约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湖北和
江苏地区的 229MW 光伏电站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一并变更为“12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子项目                          金额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229MW 光伏发电项目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已变更)    67,609.90
        12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                    67,000.00
  3    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507,016.00
                      合计                            814,625.90    300,000.00
  说明:“12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为第二期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
  投项目中“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的变更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0MW光伏发电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9 月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共使用 2,922,364,287.74 元,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244,992,034.6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息余额为人民币 244,992,034.65 元。
  (四)投资方式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该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前述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产品    收益    结构  是否构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化收益  益金额  期限    类型    化安  成关联
                                              率    (万元)                  排    交易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  银行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0.75%  43.48至        保本浮
银行启东  理财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23,000    至    138.55  92天  动收益    -      否
  支行    产品  款产品—专户型            2.39%                    型
                2024年第444期D款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
      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品—专户型 2024 年第 444 期 D 款
          2、产品代码:24ZH444D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金额:23,000 万元人民币
          5、预期年化收益率:0.75%至 2.39%
          6、产品起息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7、产品到期日:2025 年 3 月 5 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是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性质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是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
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产品收益随挂钩标的表现变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2024-11-28](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CP)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三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三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4OTL12922023),该项目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次招标共分七个分标,其中:第一分标为 A 级单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430-1307-23001);第二分标为 B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430-1307-23002);第三分标为 C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430-1307-23003);第四分标为 D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430-1307-23004);第五分标为高端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430-1307-23006);第六分标为集中器及采集器(分标编号:SG2430-1108-23005);第七分标为专变采集终端(分标编号:SG2430-1108-23006)。
  公司本次预中标共 9 个包,合计总数量 64.3 万台。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数
量 47 万台;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 10.5 万台;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 2.3 万台;第六
分标预中标数量 2 万台;第七分标预中标数量 2.5 万台。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具体网址: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411262465753182_2018060501171107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公司此次合计中标总金额约 21,088.06 万元。上述中标预计对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公示期尚未结束,公司尚未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上述预中标项目交货时间需根据各地网省公司实际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11-22](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至 11 月 28 日(星期四)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linyang.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
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
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陆永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辉先生
  独立董事:崔吉子女士、甘丽凝女士、苏凯先生
  董事会秘书:崔东旭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至 11 月 28 日(星期四)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linyang.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东旭
  电话:0513-83356525
  邮箱:dsh@linya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024-11-12](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60,169,156 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1.81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临 2024-5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临 2024-5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江苏林
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临 2024-5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11-12](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
时限。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6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60,169,156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18,949,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1.81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11%。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11-12](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4-5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22        林洋能源          2024/1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证券部。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9: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崔东旭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1
        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1-12](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江苏林洋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
  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6,273,92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60,169,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1.8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11%。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8,949,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11-07]林洋能源(601222):林洋能源智能电表“香”海外 年内签约订单额超11亿元
    ▇证券报刊
林洋能源在海外市场频传捷报。11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外经营合同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林洋”)与沙特Energy Care Company(以下简称“沙特ECC”)签署了智能电表项目的供货合同,由上海林洋提供智能电表产品。  
 根据合同报价测算,此次签订的海外经营合同总金额为1365.9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698.53万元(含税,按汇率7.10折算)。公司方面预计将对2024年和2025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而在今年7月中旬,林洋能源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也在海外市场斩获了大单。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UAB ELGAMAELEKTRONIKA(以下简称“ELGAMA公司”)于2024年7月份与当地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PGE Dystrybucja S.A.A.公开招标的智能电能表项目。最终,ELGAMA公司和合作伙伴被确认为此项目的中标人,中标合同总金额约合人民币6.66亿元(含税,按汇率1.85折算)。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老牌电表企业,林洋能源凭借着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快速的技术响应能力,在全球智能电表市场中确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实力。  
 在海外市场布局方面,公司与全球表计行业龙头企业兰吉尔展开全方位合作,着力扩大西欧和亚太市场市占率。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ELGAMA公司在中、东欧市场的区位优势,以本地化策略积极推动技术营销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在波兰市场多个电力局一举获得多个竞标项目,并顺利开始履约交付。  
 此外,公司还通过ELGAMA公司积极培育拓展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克罗地亚等新兴市场,形成以立陶宛、波兰为中心的中东欧市场格局。在中东区域,与当地知名企业沙特ECC以战略投资形式拓宽合作维度,同时积极辐射周边阿曼、科威特等其他中东国家市场;在亚洲区域,公司主要通过与长期合作伙伴持续业务拓展,且紧跟央企“出海”步伐,在印尼市场实现规模性批量交付,并将进一步辐射泰国、越南等周边东南亚市场。  
 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公司智能电表业务海外签约订单金额超11亿元。其中,ELGAMA公司获得海外订单金额高达8.06亿元,沙特ECC供货订单金额超3亿元。自2015年与沙特ECC以战略投资形式拓宽合作维度以来,截至目前双方累计订单金额超11亿元。”  
 东方企业创新发展中心特邀副理事长高泽龙对记者表示:“全球化布局使得林洋能源能够更好地整合全球资源,优化供应链。通过在不同地区开展业务,林洋能源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扩大其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此外,通过与国际知名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合作,公司还能借鉴和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技术,进一步提升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4-11-06](601222)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外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外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根据合同报价测算,合同总金额为 1,365.99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9,698.53 万元(含税,按汇率 7.10 折算成人民币)。
    一、交易概述
  近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林洋”)与沙特 Energy Care Company(以下简称“沙特 ECC”)签署了智能电表项目的供货合同,由上海林洋提供智能电表产品。根据合同报价测算,合同总金额为 1,365.99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9,698.53万元(含税,按汇率 7.10 折算成人民币)。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沙特 Energy Care Company
  2、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3、注册资金:200 万沙特里亚尔(约合 38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4th Al Amoudi Building Madina (Al) Nazil Street Hay Al
Baghdadiyah Al Gharbiyah (West) ,吉达市,沙特阿拉伯
  5、经营范围:智能电表进口、制造和相关贸易
  6、沙特 ECC 是沙特本地最大的智能电表制造商之一,沙特电力局 SEC 的智能
电表长期稳定供应商。
  7、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沙特 ECC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产品:三相四线智能电表
  2、合同总金额:1,365.99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9,698.53 万元(含税,按汇
率 7.10 折算成人民币)
  3、付款方式:T/T(电汇)
  4、合同交付时间:3 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为 1,365.99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9,698.53 万元(含税,
按汇率 7.10 折算成人民币)。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经营工
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政策、经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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