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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603123)翠微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75元
每股净资产: 3.0667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8%
营业总收入: 16.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9亿元
[2024-10-31]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4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3 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
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3 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拟以
城市更新方式对中关村店所在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当代商城中关村店于
2024年1月6日正式闭店。目前地上楼体拆除已达90%,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城市
更新联审会申报、多规会商、立项核准等各项工作。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 1-3 季度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减(%) 减(%) 减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 1,067,766,819.63 1,116,953,076.13 -4.61 -46.68 -37.17 减少 15.84
个百分点
商品销售 475,783,525.48 211,549,961.59 55.54 -24.46 -22.82 减少 0.94
个百分点
租赁业务 88,592,634.11 43,961,960.62 50.38 -15.81 4.90 减少 9.79
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 7,493,509.82 5,337,666.58 28.77 -14.26 40.63 减少 27.80
个百分点
合计 1,639,636,489.04 1,377,802,664.92 15.97 -40.30 -34.32 减少 7.65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 1-3 季度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减(%) 减(%) 减(%)
境内 1,639,634,556.62 1,377,802,664.92 15.97 -40.30 -34.32 减少 7.65
个百分点
境外 1,932.42 100.00 39.22
合计 1,639,636,489.04 1,377,802,664.92 15.97 -40.30 -34.32 减少 7.65
个百分点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
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 至 11 月 11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
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财务总监宋慧、董事会秘书姜荣生、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 至 11 月 11 日(星期一)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09-12]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14:00-15: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2024年9月11日下午14:00-15: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业绩说明会。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先生、独立董事王成荣先生、戴稳胜先生、张伟华先生、财务总监宋慧女士、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请问公司有没有算力租赁业务?
公司回复:公司目前尚未涉及算力租赁业务。
问题2:公司目前有哪些业绩改善措施?或者有没有新的投资方向来应对公司的持续亏损?
公司回复: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和面临的困难,围绕减亏增效和转型发展的目标,加速实施重点商业调改项目,强化“一店一策”定位,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深化“商业+科技”场景应用,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新优势。聚焦支付业务调整转型,持续增强数字支付服务能力。
问题3:请问未来的业绩会大幅增长吗?公司的股价走势如何?
公司回复:公司将积极应对当前经济、行业与市场环境对公司零售与支付主营业务带来的影响,围绕减亏增效和转型发展目标推动公司业绩提升。股票二级市场走势受内外部环境多重因素影响。
问题4:结合公司现状,您对2024年全年的经营业绩做何预测?
公司回复:公司上半年业绩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公司所属行业与市场环境未出现明显变化。
问题5:现在传统零售业经营环境恶化,公司有没有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注入的规划以优化公司经营?
公司回复:面对当前低迷的零售市场环境,公司围绕增效与转型任务目标,积极应对行业市场挑战,推动门店调整和经营转型,努力提升创效能力。
问题6:公司参股的汽车芯片业务现在进展如何,您是如何评估该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回复:参股公司是高性能RISC-V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已量产RISC-VCPU IP。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s://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9-1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收盘价格再次涨停,截止本公告日,累计涨
幅较大。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1),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公
司短期内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9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累计涨幅较大,累计换手率 15.99%,成交量明显放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上
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8 亿元,同比下降 3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 亿元,同比下降 2.68 亿元,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2024-09-07]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向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票换手率明显上升,成交量明显放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11.68亿元,同比下降3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 亿元,同比下降 2.68 亿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7 日
[2024-08-31]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至 9 月 10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
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发布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财务总监宋慧、董事会秘书姜荣生、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 至 9 月 10 日(星期二)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08-31]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及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要求,
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
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公司加快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建
设实施,该门店于2024年1月6日闭店。上半年陆续开展了内部结构性拆除、配电
室迁移和地上结构拆除前期准备、确定项目用地红线、开展能源及房产测绘、场
地初勘等工作,并顺利完成了项目现场场地交接;下半年将按计划继续推进项目
方案的审核、多规会商、立项核准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事务依法合规。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半年度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 (%)
第三方支付 729,320,157.89 758,101,501.96 -3.95 -45.33 -34.83 减少 16.75 个百分点
商品销售 336,838,447.36 145,841,346.40 56.70 -23.42 -22.19 减少 0.69 个百分点
租赁业务 57,866,244.17 28,109,850.61 51.42 -17.48 0.86 减少 8.84 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 5,118,678.89 3,711,602.23 27.49 -10.05 68.59 减少 33.82 个百分点
合计 1,129,143,528.31 935,764,301.20 17.13 -38.95 -32.23 减少 8.22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半年度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减(%)
(%) 减(%)
境内 1,129,141,595.89 935,764,301.20 17.13 -38.95 -32.23 减少 8.22 个百分点
境外 1,932.42 - 100.00 74.49 - -
合计 1,129,143,528.31 935,764,301.20 17.13 -38.95 -32.23 减少 8.22 个百分点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
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08-31] (603123)翠微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8元
每股净资产: 3.2434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9%
营业总收入: 11.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8亿元
[2024-07-1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55 亿元到-2.1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2.45 亿元到 2.85
亿元。
2、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2.65 亿元到-2.2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2.23 亿元到 2.68 亿
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55 亿元到-2.1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2.45 亿元到 2.85
亿元。
2、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2.65 亿元到-2.2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2.23 亿元到 2.68 亿
元。
(三)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3.0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2.0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7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受支付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上半年收单业务交易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42%,对营业收入及利润带来较大影响。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
更新项目,中关村店自 2024 年 1 月 7 日起闭店重建,同时受消费市场低迷影响,
上半年零售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6.50%,对营业收入及利润带来较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2024-05-25]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2,241,1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3.30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匡振兴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2、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3、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4、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5、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2,056,970 99.9542 184,200 0.045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2023 年度利润分 11,030,318 98.3574 184,200 1.6426 0 0.0000
配预案
关于聘请 2024 年
7 度财务审计机构 11,030,318 98.3574 184,200 1.6426 0 0.0000
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8 程》及《董事会议 11,030,318 98.3574 184,200 1.6426 0 0.0000
事规则》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变 11,030,318 98.3574 184,200 1.6426 0 0.0000
更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变 11,030,318 98.3574 184,200 1.6426 0 0.0000
更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 1-7、9-11 项议案为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第 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逄杨、王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2024-05-18]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业绩说明会。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先生、独立董事王成荣先生、戴稳胜先生、张伟华先生、财务总监宋慧女士、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公司旗下的门店业态相对传统,在目前的环境下,未来打算如何焕新发展?
公司回复:按照北京市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整体布局和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一店一策”定位,创新经营思路,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门店生活中心化升级调整,满足顾客消费需求,发挥自身品牌服务优势,提升会员纳新和优质服务水平,巩固增强门店的聚客创效能力。
问题2:当代商城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度到什么程度了?对业绩还会有影响吗?
公司回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更新重建进程,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和多规合一初审等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目前楼体拆除方案已制定完成,待地铁方评估论证、住建委备案后立即开展施工拆除。因中关村店于今年起闭店,一季度起公司零售收入和利润将受到持续性影响。
问题3: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当下的传统零售行业经营压力又比较大,公司在24年打算怎么扭转这种局势?
公司回复:公司近两年业绩受零售市场低迷、当代商城更新重建和行业政策变化的影响比较大。在当前消费市场低迷、增长动力不足的形势下,公司将紧密协同政策促进措施,激发消费潜能,满足消费需求,促进经营创收创效。加快门店升级调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努力降低经营影响。
问题4:请问目前行业政策风向是怎样的?谢谢!
公司回复: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4年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良性循环,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扩大传统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商务部确定2024年为“消费促进年”,将推出更多政策举措,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推动消费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问题5:公司今年为什么没有分配利润,符合现在的要求吗?
公司回复: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以往盈利年度分红比例均未低于当年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因2023年度业绩亏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今年,公司对章程中现金分红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s://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
[2024-04-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23 翠微股份 2024/5/1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
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7:00。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4-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至 5 月 16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
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11: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
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
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财务总监宋慧、董事会秘书姜荣生、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至 5 月 16 日(星期四)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4-04-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在翠微百货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
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防范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向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各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海科融通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各申请1亿元及向天津银行申请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贷款方式均为信用,授信有效期均为 1 年。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而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决策公司与上述银行的授信与贷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翠微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总经理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清懋:男,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 年起历任海淀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科科员,海淀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海淀区国资委统计评价科科长、产权管理科科长、董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海淀区国资委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副书记。
[2024-04-30] (603123)翠微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8元
每股净资产: 3.40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4%
营业总收入: 6.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0亿元
[2024-04-30] (603123)翠微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3元
每股净资产: 3.54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5%
营业总收入: 36.6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84亿元
[2024-04-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公司推动实施以城市更新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店所在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公告》(临2023-044)。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已于2024年1月6日正式闭店,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更新重建进程,全面深化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规划、用地、立项等手续办理进程,加速实施项目楼体拆除工作。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减
(%) 减(%) 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 391,626,918.58 395,798,468.00 -1.07 -44.12 -35.61 减少 13.35
个百分点
商品销售 187,550,701.41 81,081,223.34 56.77 -22.50 -23.05 增加 0.31
个百分点
租赁业务 26,745,560.39 12,709,214.84 52.48 -19.29 -8.85 减少 5.44
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 2,389,599.81 1,528,718.05 36.03 7.73 273.06 减少 45.50
个百分点
合计 608,312,780.19 491,117,624.23 19.27 -37.81 -33.13 减少 5.65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减
(%) 减(%) (%)
境内 608,310,853.82 491,117,624.23 19.27 -37.81 -33.13 减少 5.65 个
百分点
境外 1,926.37 - 100.00 181.79 - -
合计 608,312,780.19 491,117,624.23 19.27 -37.81 -33.13 减少 5.65 个
百分点 5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4-01-25]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 亿元到-5.1 亿元。
2、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 亿元到-2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 亿元到-5.1 亿元。
2、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 亿元到-2 亿元。
(三)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2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5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报告期需按新
要求将额外新增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账户,公司于当期对本次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减少报告期利润约 4.19 亿元。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
目投资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城市更新方式对中关村店所在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公司于当期对发生商户解约补偿费用及资产损失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减少报告期利润约 1.60 亿元。
3、报告期公司零售业务逐渐恢复常态化运行,销售收入有所提升,但受市场大环境等多因素影响尚未达到理想状态,同时由于前期门店商装调整费用增加影响,公司零售业务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期。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区分手续费差额返还的损益性质,将差额的约80%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将差额的约 20%作为经常性损益,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影响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约 3.31 亿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下当代商城大楼改造重建产生的解约补偿费用,影响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约 4,0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拟以城市更新方式对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已于 2023 年末停止营业,商户解约补偿谈判及资产损失核查等尚未全部完成,对当期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 2023 年 10 月按新要求新增手续费差额退还,
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款项性质采用与前次退还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于当期单独对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2023-12-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当代商城”)、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甘家口大厦”)与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翠微集团”)
续签房产托管与租赁协议,托管与租赁面积共计25,063.48平方米,期限均自2024年
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费用共计为3,642.78万元。
● 翠微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与翠微集团及其他关联人持续发生房产租赁与托管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 1,950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与翠微集团签署的房产托管、租赁
协议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保障子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与稳定,当代商城
和甘家口大厦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分别与翠微集团续签了托管协议和租赁协议,托
管与租赁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25,063.48 平方米,期限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费用共计 3,642.78 万元。其中,当代商城托管其调整后位于海淀区
高梁桥斜街 15 号房产和海淀区志强园甲 3 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3,054.52 平方米,
资产占用费 130.13 万元/年,托管期费用合计 780.78 万元;甘家口大厦租赁其位于海淀区三里河路 17 号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夹层、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的房产合计建筑面积 22,008.96 平方米,租金为 477 万元/年,租赁期费用合计 2,862.00 万元。
翠微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与翠微集团及其他关联人持续发生房产租赁与托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 1,950 万元(公告索引:临 2023-008《翠微股份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加上本次关联交易总额 3,642.78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 472,328.9994 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 29.46%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分别与翠微集团续
签了《托管协议》、《租赁协议》,对托管与租赁的范围、期限、费用、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如下:
1、《托管协议》
(1)翠微集团将所持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5 号房产和海淀区志强园甲 3 号房产委
托给当代商城经营管理,托管资产建筑面积合计 3,054.52 平方米,托管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托管期间,当代商城每年向翠微集团支付资产占
用费 130.13 万元/年(含税)。
(2)支付方式:资产占用费以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期限为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内。
(3)主要托管安排:同意当代商城按照该等标的资产的用途出租标的资产,并对该等标的资产进行相应管理;当代商城有权且应以其自身名义对外签署关于标的资产的相关租赁协议,并自行享受/承担相关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承担因出租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和后果。
2、《租赁协议》
(1)翠微集团将所持有的位于海淀区三里河路 17 号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夹层、
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22,008.96 平方米(其中
计租面积 13,342.72 平方米)出租给甘家口大厦,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477 万元/年(含税)。
(2)支付方式:租金以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期限为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 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资产占用费和租金标准是以市场化为参考,并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经协商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全资子公司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此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房产租赁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名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继续向关联方翠微集团托管、租赁相关房产,是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2023-12-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
投资金额:当代商城对项目建设的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11.20 亿元。
风险提示:本项目尚在深化研究推进过程中,规划、用地、立项等前期手续尚
未办理,项目规划指标、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投资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相
关因素发生变化将对项目建设和投资产生较大影响。
一、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公司”)为积极贯彻北京市和海淀区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商业消费空间布局、商圈改造提升、城市更新等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对于海淀区域商圈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实施中关村大街重点商业项目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要求,拟推动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以城市更新方式对旗下当代商城中关村店所在的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和重建,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体,提升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海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
当代商城中关村店自 1995 年开业以来始终致力于打造高端精品百货名店,依托地处中关村核心地带周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云集的优越地理位置,成为海淀和北京知名的时尚标杆,见证了中关村的崛起和发展,为区域商业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近些年来,传统商业受新零售、新业态、新趋势的影响竞争力和发展力逐步趋弱,中关村店由于受物业空间条件老化陈旧的制约,场景业态、品牌矩阵、功能布局已不能适应商业新需求,亦难以通过装修改造构建起新的竞争优势。公司自 2018 年以来一直
围绕海淀区政府关于中关村大街建设和中关村商圈的规划,研究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的调整规划,满足时代发展、区域发展和消费者需求,当前区域规划、政策措施和政府支持的形势,将有利于推动本次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
当代商城大楼现有地上十二层和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为 57,687.77 平方米,子公司
当代商城拥有地上 1-8 层和地下 1 层建筑面积共为 49,962.87 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本次
当代商城大楼更新改造的总建设规模初步计划为地上九层和地下四层约建筑面积 8.5
万平方米,子公司当代商城拟以投资金额约 11.20 亿元建设地上 1-7 层和地下 1-3 层部
分建筑面积共约 6.91 万平方米。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
由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当代商城为翠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40 号;注册资本:31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萍;主营业务:商业零售。
(三)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所在的当代商城大楼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0号,北至双榆树一街,南至双榆树二街,西至中关村大街,东邻燕山大酒店,项目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 13,163.97 平方米。其中当代商城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1,452.02 平方米。
(四)项目整体定位
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商业需求,海淀区政府将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纳入海淀区城市更新项目原址新建。重建后的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定位高端品质购物中心,突出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活化主线,服务于海淀新知中产、科创菁英和高校客群等国际化人才和高净值客群,焕醒区域活力,引领新生态度,打造海淀区新灵感风尚地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对当代商城大楼实施城市更新,打造高质量商业综合体,计划更新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4.74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6 万平方米,初步方案为地上共九层,地下共四层。
本次当代商城负责投资建设的部分为地上 1-7 层建筑面积约 4.3 万平方米、地下 1-
3 层部分建筑面积约 2.61 万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约为 6.91 万平方米。其余部分面积
由其他产权主体自行同步投资建设。
(六)项目投资估算
本次当代商城负责项目建设部分的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11.20 亿元,包括拆除费用、土地费用(新增地下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七)项目资金来源
本次当代商城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来自于自有资金、银行长期贷款及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以银行长期贷款为主。
(八)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 3 年,计划 2024 年开工建设,2026 年底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2027 年上半年实现开业运营。
(九)项目财务效益
初步预计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44%,静态投资回收期 15.4 年。
三、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翠微股份按照“商业+科技”转型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动商业与科技融合发展和商业门店的调整升级进程,结合市、区的商圈改造规划和公司实际需求,已陆续实施甘家口店、翠微店 A 座、当代商城鼎城店等门店的调整改造,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的规划调整始自 2018 年开始研究,因其所处特殊的位置和地位,受关注和重视程度高,调整方案落地难度大。本次中关村店借助纳入海淀城市更新项目的政策机遇,将极大促进向新型商业综合体转型的实施进程,提升未来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持续发展力,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
当代商城中关村店是公司旗下具有较大营收规模的百货门店之一,本次更新改造的建设周期长,复杂程度高,投资金额大,门店亦将于 2024 年初进入停业更新改造的周期,建设期间当代商城的零售业务收入、利润将因此大幅减少,公司未来几年的整体
经营业绩也将受到该项目建设期的影响,但在未来项目建成开业后,中关村店经营将步入新的发展周期,从而形成对公司营收和效益有力支撑。短期内受中关村店停业和大楼拆除的影响,当代商城预计会发生商户解约补偿费用以及资产损失,预计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公司将就具体会计处理事宜与审计机构沟通,最终将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
本项目尚在深化研究推进过程中,规划、用地、立项等前期手续尚未办理,项目规划指标、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投资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将对项目建设和投资产生较大影响,初步计划方案与最终实际将可能存在差异。
本项目属于城市更新项目,复杂程度高,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规划、供地、建设等诸多环节,存在未能如期办理各项手续或土地费用增加,导致整体项目进度延迟及投资增大的风险。
本项目拟扩建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由于项目临近地铁 4 号线,需就涉铁事项与相关方进行协调和论证,地下部分的计划方案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最终总建筑规模、地下楼层及面积、时间进度出现较大差异的可能。
本项目位置特殊,紧邻中关村大街,附近有多家大、中学校和住宅社区,项目区域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未能妥善处理好环境影响因素,将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进程。
本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投资额大,如遇通货膨胀引起材料和服务价格上涨、设计变更及工期延误、涉及地铁事项导致施工条件改变等情形发生,可能导致预算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行。
本项目如受宏观经济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变化,将对项目运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项目收益水平,存在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2023-12-30]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 约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2023-12-26]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3405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就《工作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核实,现将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关于新增退还资金。根据前期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在收
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已按新要求签署了相关协议,将额外新增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账户,预计影响损益约-4 亿元。三季报显示,2023 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03.24 万元。此外,公司于 2019 年收购海科融通 98.2975%股权(系当年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注入),2020-2022 年,海科融通的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04.27%、103.85%、102.84%,踩线完成。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对海科融通
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确认其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
为 166,300 万元,发生减值 28,113.08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次新增退还资金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会计科目、金额、处理依据等,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前期海科融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以及本次新增退还资金的款项性质和交易背景,说明公司前期关于已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的认定是否恰当。
【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次新增退还资金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会计科目、金额、处理依据等,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手续费差额形成的背景
海科融通主要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 POS 机等终端产品为银行卡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向商户收取收单服务费。结算上,以向商户收取的手续费为基础,转接清算机构扣除自身收取的交易费用(即通道成本)后,将剩余手续费支付给收单机构(如海科融通);收单机构根据与商户拓展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向其支付服务费,另有部分金额直接补贴给终端商户,最后剩下的净手续费金额为收单机构的收益。根据海科融通 2019-2021 年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分析,约 80%手续费金额(扣除通道成本后)分配给了商户拓展服务机构或补贴给商户,海科融通仅保留约 20%的手续费。
2016 年 9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正式实施《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
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96 费改”),设置标准类、优惠类和公益类三个商户类别,对优惠类商户在成本侧实行不同程度的优惠。“96 费改”后,广大商家对低费率低成本的手续费需要强烈,但大量小微商家因为经营形式、经营场地等限制,难以通过相关资质审核,故支付机构采取将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让大量小微商户享受更优惠的费率。海科融通按照行业惯例开展业务,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形成手续费差额。
(二)前次退还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相关单位调查结果,海科融通于 2022 年 7 月向转接清算机构出具
手续费差额返还《承诺函》,确认需退还资金 6.47 亿元,承诺分批次于 2022 年
支付 1.40 亿元,剩余 5.07 亿元于 2023 年 7 月前支付完毕。海科融通采取将部分
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交易,让大量小微商户享受更优惠的费率,属于行业惯例。本次手续费差额返还打破了原有行业惯例,属于行业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具有特殊性、偶发性。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同同行业公司、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一致认为应在出具手续
费差额返还《承诺函》的当期进行会计处理,调整当期损益。
如前所述,手续费差额并不全部由收单机构获取,而需按约定的结算比例支付给商户拓展服务机构或补贴给商家。根据海科融通 2019-2021 年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分析,约 80%手续费金额(扣除通道成本后)分配给了商户拓展服务机构或补贴给商户,海科融通仅保留约 20%的手续费。
本次手续费差额返还,公司除返还自身留存的收益,还超额返还了已分配给商户拓展服务机构或补贴给商户的部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2008〕43 号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因此,公司区分手续费差额返还的损益性质,将差额的约 80%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将差额的约 20%作为经常性损益,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按照上述原则,2022 年度,公司根据 2022 年 7 月出具的《承诺函》(退还
资金 6.47 亿元),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收入 13,661.79 万元
营业外支出 50,991.21 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 50,653.00 万元
银行存款 14,000.00 万元
(三)本次新增退还资金的会计处理
2023 年 10 月,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在前次确定的手续费差额之外,按
不同口径新增确定部分手续费差额返还。根据新要求,海科融通于 2023 年 10 月17 日向转接清算机构出具《承诺函》(退还资金 4.19 亿元),对本次新增手续费差额返还事项进行确认,并支付相关金额。本次新增退还资金根据不同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手续费差额的计算口径也存在差异,与前次退还应独立考虑。
此外,本次新增退还与前次退还的性质类似,公司采用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即将差额的约 80%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将差额的约 20%作为经
常性损益,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在 2023 年三季度,公司根据 2023 年 10 月出具
的《承诺函》,对新增 4.19 亿元返还资金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收入 8,857.96 万元
营业外支出 33,061.39 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 41,919.35 万元
综上,公司已就前次资金退还及本次新增资金退还进行了合理的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结合前期海科融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以及本次新增退还资金的款项性质和交易背景,说明公司前期关于已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的认定是否恰当
根据交易过程中各方签署的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海科融通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算三年内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其收益法评估预测期内对应年度的净利润。若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方应按本协议的具体约定向翠微股份进行补偿。
2020-2022年,海科融通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利润(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245号《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海科融通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利润 17,455.82 20,820.05 23,995.95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18,427.05 21,562.12 24,678.49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已充分考虑前次手续费差额退还的事项,并按照前述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财务处理,海科融通已实现 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海科融通 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7442 号、大华核字 12022]008790 号、大华核字[2023]0010622 号),确认海科融通已实现 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
如前所述,2023 年新增退还资金根据不同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手续费差
额的计算口径也存在差异,与前次退还应独立考虑。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并保持与前次手续费差额退还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于新增退还当期单独
对本次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新增退还资金不会对海科融通前期财务
数据造成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海科融通 2020-2022 年度业绩,海科融通已实现
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的认定恰当。
问题 2:关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85.95%,系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额
减少,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半年报显示,2023 年 1-6 月,海科融通实现营业
收入13.34亿元,同比增加1.29%,实现净利润5,077.18万元,同比减少148.91%。
请公司:(1)结合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说
明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额减少的原因;(2)结合公司第三方支付业
务经营模式、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公司定价策略、成
本构成等情况,说明第三季度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扣非归母净利润和综合毛利
率同比下滑的原因;(3)结合前述问题以及前次工作函回复的减值测试过程,包
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情况,说明海科融通是否存在进一
步减值风险。
【回复】
一、结合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说明报告期
内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额减少的原因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1-9 月,海科融通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及交易额情
况如下:
期间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长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长
1-6 月 1-6 月 1-9 月 1-9 月
第三方支付业务 133,398.73 131,680.08 1.31% 209,118.59 228,211.07
[2023-12-23]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1,610,7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3.17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匡振兴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 记名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 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01,462,470 99.9630 148,300 0.037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变更会计师 10,435,818 98.5988 148,300 1.4012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逄杨、孙雨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3-12-06]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23 翠微股份 2023/12/1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7:00。
2、 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 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3-12-06]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原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2023-12-06]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要求,拟聘任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其变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2023-12-06]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08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000 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公司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爱雅,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
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公司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费用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两年(2021年-2022 年),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1至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执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公司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连续性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要求,拟聘任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要求,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其变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2023-11-14]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 至 11 月 20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发布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第三
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 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红平
董事会秘书:姜荣生
财务总监:宋慧
独立董事:王成荣、张伟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3 年 11 月 21 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 至 11 月 20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shbgs@cwj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4 日
[2023-10-28] (60312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3 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
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3 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无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 1-3 季度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减(%) 减(%) 减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 2,002,606,310.98 1,777,810,255.48 11.23 -12.25 -3.75 减少 7.84
个百分点
商品销售 629,855,505.56 274,089,096.54 56.48 5.40 -2.86 增加3.70
个百分点
租赁业务 105,224,515.72 41,909,530.53 60.17 71.57 1.69 增加27.37
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 8,739,516.37 3,795,484.27 56.57 15.08 25.48 减少 3.60
个百分点
合计 2,746,425,848.63 2,097,604,366.82 23.62 -6.86 -3.49 减少2.66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 1-3 季度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减(%) 减(%) 减(%)
境内 2,746,424,460.59 2,097,604,366.82 23.62 -6.86 -3.49 减少 2.66
个百分点
境外 1,388.04 - 100.00 -27.05 - -
合计 2,746,425,848.63 2,097,604,366.82 23.62 -6.86 -3.49 减少 2.66
个百分点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 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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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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